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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19-09-10 14:42:5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园区概况

        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8月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更为现名。2018,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省级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一区三园”发展布局,总管辖面积57.28平方公里。6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获批为山东省第一个专业化工园区。

           经开区位于淄博市桓台县中部,东邻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西靠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北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交通优势。

二、功能定位与园区优势

    经开区突出主导产业,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积淀了深厚的发展优势。一是综合实力强。东岳开发区是亚洲最大的氟树脂高分子材料和绿色制冷剂生产基地,综合实力在全球氟硅化工行业名列前茅。其中,国内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另外,三分之 一的产品销往欧美、中东、大洋洲及东南亚等地,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李克强、胡锦涛、温家宝、贺国强、张德江、俞正声、李源潮等先后到开发区视察。二是发展质量高。开发区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国家含氟功能材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省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产业联动发展示范基地等;先后承担了4个863计划、3个火炬计划、2个国际合作项目、1个国家高新技术重大示范项目等。山东省政府将开发区的重点项目离子膜列为举全省之力支持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一号工程。三是产业特色明显。开发区产业集聚度高,氟硅产业比重达80%以上,形成了基础化工、含氟ODS替代品、含氟聚合物及单体、氯碱离子膜、燃料电池膜、含氟精细化工、有机硅系列产品的较强生产能力,已建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和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循环经济体系。

三、重点发展方向和产业

           经开区围绕氟化工、硅化工和膜树脂配套等拉伸产业链,建成了从氟矿石到氟化工基础材料无水氟化氢,从甲烷氯化物到绿色环保制冷剂,从氯甲烷到有机硅,到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其深加工产品,包括六氟丙烯、偏氟乙烯、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全氟离子交换树脂及离子膜等组成的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按照“创新引领、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经开区已建成绿色环保制冷剂产业链、含氟高端聚合物产业链、有机硅及深加工产业链、高端含氟功能膜产业链以及氟硅材料深加工产业链,现已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形成园区内项目间、企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整个产业高度耦合、纵向配套、横向综合利用。

        四、基础设施、政策、产业配套

    经开区坚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一流硬环境。园区内道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为区内企业提供了快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唐山热电、东岳热电为区内企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电源、蒸汽;现有变电站 6座,其中 2 2 0 K V一座、110KV两座、35KV三座。;建有6*480T/h+5*50MW背压机热力供应中心;中油昆仑、贝欧等天然气公司为开发区内企业日供35万吨天然气;利用引黄工程、南水北调等工程,实现了12万立方米/天的供水能力;建有2.0万M3/天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为环保达标提供基础保障。此外,开发区内已建成通讯、消防等公用设施以及维修、综合服务等辅助设施。

经开区周边有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等高校,县内有淄博建筑工程学校等职业院校,为各类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同时,借助淄博市“人才新政23条”,围绕氟硅新材料优势产业,借助产学研合作平台以及与央企、世界500强合作机遇,加强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接、合作。注重发现和培养企业高端人才,做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淄博英才计划申报,挖掘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三最园区”建设,率先应用“云桌面”,开启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政府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不添堵。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为每名高层次人才配备服务专员,实行“一对一”式全过程,精细化服务。

相关政策:

实施对重点产业发展进行投资补助。对新引进的外来投资1亿元(实际到账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或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不设投资额下限),经认定,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照项目实际到位外来投资额(扣除土地政策支持部分,下同)的6%给予补助。对现有企业新上1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经认定后,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已享受市级技改等其他政策的项目不再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实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2018年10月1日以后新招引的重大产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团队或个人予以奖励。其中,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可奖励不超过100万元;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可奖励不超过300万元;50亿元及以上的,可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土地政策方面。对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产值不低于600万元/亩的氟硅材料产业鼓励类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盘活的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低效用地,优先用于实际投资超过1.5亿美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用地,确需新增用地的由省、市、县共同保障;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允许重点中小企业在自有产权的待建土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建产业配套公寓(单位租赁住房),解决员工安居问题。

税收政策方面。对现有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增加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经认定后,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给予支持。其中,对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15%以上部分,补助50%;对年纳税总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10%以上部分,补助30%。

金融支持方面。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对权属明晰、取得产权证书或证明权证的各类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用于向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民间融资等机构进行抵(质)押担保或抵(质)押反担保时,各登记部门应给予办理抵押权、质押权登记;推进“银税互动”贷款,需要融资担保的,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企业近2年年平均纳税额的1—5倍核定担保额度,提供低费率担保增信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经办银行发放信用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从企业提出申请到最终放款,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原则上5个工作日以内办完,完善续贷转贷政策,简化操作流程,缩短“过桥”时间,降低企业“过”成本。

降本增效方面。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降低印花税税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70%标准征收;简化通关流程,降低收费标准,2019年1月1日起,将货运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下调至现行税额的一半征收;对高新技术、高端制造业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可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降低企业社保费率,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8%执行。

创新创业方面。实施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1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分别按照50%、25%、25%的比例承担;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在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市政策再给予10万元补助;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方面。鼓励领军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投资建设对外开放的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符合条件的给予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万元的孵化用房补助;加大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支柱、主导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在省级奖励(每个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基础上,市级再统筹给予20%的配套奖励;运用知识产权方面。采购园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单位,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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