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打造我市区域性金融科创高地改革攻坚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1205281
建议人: 赵西敏
主办单位: 淄博市投资促进局
答复时间: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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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西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打造我市区域性金融科创高地改革攻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我市制定并落实招商引资奖励补助政策,优化营商环境,避免恶性竞争,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市投资促进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提案进行研究办理。

一、认真开展政策调研梳理。为深入了解各区县招商引资奖励补助政策的制定落实情况,421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招商引资政策调研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及时报送本辖区的招商引资政策(含专业园区政策)以及对于解决招商“同质化”竞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大部分区县、功能区都根据市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发〔201721号有关内容的通知》(淄发〔201839号)〕,研究制定了各自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且政策文件的主旨内容、政策标准与市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基本一致,有的在部分内容上进行了细化。但同时也发现,部分区县、功能区针对重点发展的同一个产业,财政奖励的方式和标准并不相同,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竞争。

二、严格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执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发〔201721号有关内容的通知》(淄发〔201839号)关于“飞地政策”明确规定,“自企业投产并实现纳税之日起5年内,项目形成税收的区县留成部分按照引入方和落地方前三年5:5,后两年4:6的比例进行分配。招商引资任务指标以及固定资产、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按照5:5比例统计。基础设施投资、优惠政策兑现等事项,按照双方税收分享比例执行。”今年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招商引资项目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严禁区县间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诱导企业变更纳税注册地等行为拉抢税源,干扰经济秩序。这些政策的落实执行,为有效解决区县之间的无序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月份,我局以市双招双引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印发<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内资项目市级投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内资项目引荐人市级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内资项目市级投资补助和引荐人市级奖励政策的执行,针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类招商项目,同样给予投资补助支持。

三、加强对招引项目的评估与统筹。为进一步提升对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研判和决策效能,增强招商引资的专业性、精准性,提高优质项目引进和落地质量,今年3月份,我局以市双招双引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文件制定下发了《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评价工作办法(试行)》,采用“11N”(市投资促进局+专家智库+相关区县和市直部门、单位)模式,加强对全市重点招商引资在谈项目和招引线索在项目签约前进行评估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可行”的项目,根据全市产业布局,推荐至承接项目落地最具优势的区县,确保招引项目落地区域精准。针对金融领域的项目,我们同样采用“11N”模式进行项目事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推荐到最优落地区县。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奖励补助政策,坚决防止区县之间因招商引资的无序竞争对金融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努力引进更多金融业态项目,为打造我市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淄博市投资促进局

背景及问题分析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近年来,我市围绕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制定出台了支持基金机构集聚发展的十条意见,与知名社会资本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搭建资本金融平台,链接更多资源和要素、吸引优质企业和项目,大力发展各类金融业态,努力做大金融产业规模,加快了淄博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方面成绩显著,比如,我市通过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集资融资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非法集资陈案积案化解率由年初的29.9%提高至年末的85.6%;通过开展非法集资经营场所“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全市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较上年下降53.9%。2020年12月22日,我市颁布实施了《关于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了我市立要足良好的产业基础和金融业历史人文基础,大力实施金融赋能行动,积极融入国家和省转型发展战略布局,构建功能互补、优势叠加、特色明显的区域金融发展新格局的总体思路。明确了通过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探索金融发展新模式等把淄博打造为科技成果转化迅速、金融业态丰富、资本要素活跃、影响力广泛、具有强劲竞争力的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的工作目标。但是,在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改革攻坚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我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注册认证时,因平台功能较为单一,线上无法实现企业金融需求与金融资源供给方面的有效匹配,企业配合度不高,效果不甚理想。 2、地方金管局存在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据了解,以中心城区张店为例,张店区金管局设行政编制6名,其中3人为党组成员,监管科(金融稳定科)仅有2名同志。目前,监管科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同时还负责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P2P网络借贷机构清理整顿以及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同时,根据组织部干部调整要求,事业编人员不能在行政岗位任职,事业编人员只能是临时配合行政编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难度大,急需补充专业行政执法力量。 3、各区县制定的招商引资奖励补助政策各有不同,造成区县之间恶性竞争和财政实际可支配财力下降。银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受国家银保监局等政策影响,在招引方面,区县招引力度不能起决定作用。 4、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同时,各职能部门职责规范不清晰,区级层面没有设置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活动的行政监管职能部门,职能落实存在缺位。 建议 因此,建议: 1、加快建设完善淄博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不断增加平台的供需匹配功能,让平台真正实现企业金融需求与金融资源供给方面的有效匹配的作用。并落实《意见》要求,切实增强平台服务功能,推动更多金融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便捷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总门户。 2、建议我市增加行政编者或者将现有事业编制人员转隶行政编制,以增加行政岗编制工作人员,更好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3、结合我市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各区县相对平衡的、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金融招商项目政策措施,防止区县之间招商引资的恶性竞争造成不良的金融营商环境,努力扩大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 4、建立我市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比如,去年我市金融主管部门会同市法院起草《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全力破解了企业破产处理中涉及的突出问题和障碍。并且配合联动工作机制,采取行之有效工作措施,加大防范化解力度,协同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